車禍留前科? 車禍可能涉及的刑事罪名?


發佈於 2020/07/6| 最後更新 2025/02/24


很多人會以為,發生車禍的時候,修個車、賠個錢就沒事了,但其實在一場車禍中,可能會涉及到很多不同的刑事犯罪,你什麼時候會發現這件事呢?當你被對方告的時候。今天,PAMO法律團隊來告訴你,為什麼發生車禍會收到地檢署的傳票。

你是不小心的系列

  • 過失傷害罪:因為自己的不小心,導致車禍發生並害別人受傷。
  • 過失重傷害罪:不只不小心害別人受傷,而且那個傷無法完全康復。
  • 過失致死罪:不小心把對方撞死了。

你是故意的系列

  • 肇事逃逸罪:撞到人之後馬上逃跑。
  • 強制罪:惡意逼車。
  • 公然侮辱罪:激烈的問候對方跟他的家人。
  • 恐嚇罪:一邊揮舞球棒、大鎖等物品,一邊威脅要對你不利;就算沒有揮舞傢伙只是口頭威脅,也會構成恐嚇罪。
  • 毀損罪:動口罵人就算了,還出手砸對方的車或是弄壞對方的東西。
  • 詐欺罪:最常見的情形就是「假車禍」,利用車禍的假象來騙取和解金或醫藥費,這種情形幾乎已經不能算是車禍了。
  • 危態駕駛罪:也就是俗稱的「酒駕」跟「毒駕」。

以上列出的罪名,是屬於在一般車禍中比較常見的情形。如果是不小心造成對方的傷害,通常只要向對方表現出道歉誠意,就還有一些轉圜的空間;但如果你是故意違法,那法律就會讓你扎扎實實地付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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