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調解完還可以再提告嗎?
發佈於 2020/06/29| 最後更新 2025/02/25
發佈於 2020/06/29| 最後更新 2025/02/25
雖然今天在調解時,我答應了對方賠我修車費用的條件,但我回家之後想了想,好像應該再多要點什麼才划算。那,我還可以再提告嗎?今天,讓PAMO法律團隊來告訴你,在調解成立之後還可以做什麼。
不論是在調解委員會還是在法院做成的調解,調解一但成立,就與確定判決具有相同效力,雙方當事人都不可以再對這個案件提起訴訟。除非出現調解無效或是可以撤銷的原因,在這種情況下,當事人必須自行到法院提告,請求法院宣告調解無效或是撤銷調解,否則調解的效力就會一直維持下去。
如果是起訴前進行的調解,調解失敗後,雙方可以選擇重新再調解一次,或是選擇提起訴訟;如果是訴訟中的調解失敗,那就會回到原本的訴訟程序,不需要再重新提起訴訟。
經法院核定的調解,跟民事確定判決有相同的效力,換句話說,當對方不依約賠償的時候,你就可以拿著法院核定的調解書,去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對方的財產,不用再另外提起新的訴訟要對方賠錢。
不讓你在調解成立後有機會「翻案」,是為了讓調解能夠有效率解決紛爭。畢竟大家坐下來談調解,不就是為了好好的解決問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