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調解要去哪裡做?
發佈於 2020/05/29| 最後更新 2025/02/25
發佈於 2020/05/29| 最後更新 2025/02/25
「調解」是一種由第三人進行協調的法律爭議解決方式,舉凡車禍、租屋、買賣、保險理賠,甚至連幫鄰居餵狗鄰居該不該付你飼料錢這種小事,都可以進行調解。但是,調解應該去哪裡做呢?我家嗎?里長家嗎?還是警察局?今天,讓PAMO法律團隊來告訴你哪裡可以做調解。
調解委員會設置在各個鄉鎮市區公所,所以想聲請調解的話,要去各鄉鎮市區公所,而不是里長家也不是警察局。
小三跟小寶發生車禍,無論如何都喬不攏修車費,剛好兩個人都住在天龍鎮,當他們想調解的時候,就要去天龍鎮公所的調解委員會。
情境:三寶二人又在天神鄉發生車禍,但小寶早已從天龍鎮搬到天狗市。
》如果小三因為小寶不賠他修車錢(民事損害賠償)想調解,他就必須去小寶的居住地—天狗市公所請調解。
》如果小三因為被小寶撞斷腿(刑事過失傷害罪)想調解,他除了可以去天狗市公所聲請外,還可以在車禍發生地—天神鄉公所聲請調解。
如果不知道選哪裡才對,或不知道怎麼區分的話,可以直接打電話到你想聲請調解的鄉鎮市區公所做詢問。
假設三寶二人想去跟車禍發生地、居住地毫無關聯的天崩區公所做調解,除了要跟天崩區公所聲請之外,還要得到天崩區公所調解委員會的同意,才能去做調解。
按照法律規定,有些民事案件在起訴前,一定要經過法院調解,稱為「強制調解」。非強制調解的案件,當事人也可以主動向法院聲請調解。除此之外,就算案件已經進入法院,在民事一審與二審的訴訟中,也可以進行調解。
目前許多地方的調解委員會除了現場聲請外,還可以透過電話或網路的方式來聲請,只要上網搜尋「OO鄉/鎮/市/區公所調解委員會」就可以找到相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