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可以申請車禍鑑定?


發佈於 2020/07/6| 最後更新 2025/02/24


究竟什麼身份的人可以向「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申請車禍鑑定呢?一定要是事故當事人嗎?我是車主可以申請嗎?我可以幫我兒子或女兒申請嗎?這些,就讓PAMO法律團隊來為你解答!

通常,有權申請事故鑑定者,為「事故當事人」。

事故當事人因為最終需要對這場車禍負責,所以我們比較容易理解他們可以去申請。

但在現實生活中,一場車禍有可能牽連到許多人,所以法律上特別讓這群無端受牽連的人們,可以用自己名義申請這場車禍的鑑定,釐清肇事責任。這些人,法律上稱為「利害關係人」,簡單來說,就是因為這場車禍而受到影響的人。包含有:

  1. 事故當事人未成年(民法上通常定義),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請
  2. 事故當事人死亡,繼承人可以申請;
  3. 車主不是我,車輛所有權人可以申請。

例外情況,已經進入檢察官偵查或法官審理的案件。

PAMO這邊也要提醒大家,如果這場車禍,已經進入「訴訟程序」的話,那車禍鑑定委員會,就不會再讓我們直接請他們鑑定囉。此時,這場車禍的鑑定,會依法改由「檢察官」或「法官」轉送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進行鑑定。

所以,如果這場車禍開始打官司,那記得提醒檢察官或法官,本案請轉送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進行鑑定,釐清雙方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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