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口違停?小心天降傳票


發佈於 2020/12/15| 最後更新 2025/02/24


PAMO長期在車禍領域提供服務,不論在鄉村還是都市,車禍案件總是多如牛毛。在「他的車禍故事」專欄中,PAMO會分享網友的車禍經驗,以及PAMO的分析與法律建議。

希望您能從別人的故事中,學到更多的法律知識!

以下的故事經過PAMO重新編輯與排版,所涉及的個人資料皆已經過處理。

是這樣的:

幾個月前的某天,我下班回家時,因為樓下的車格都停滿了,所以我就把車停在路口處,想說不會阻礙通行而且我隔天會早早移車。

當天半夜,路口發生了一場車禍。一輛汽車與行經路口的機車對撞。結果那個機車騎士,不只告撞他的汽車,竟然連我也一起告。

我的車子好好地停在那邊,是他自己騎車不長眼,怎麼會跟我有關呢?

台灣的停車位就跟好對象一樣難找。如果停在不對的地方,旁邊發生的車禍會跟你有關係嗎?

「我的車好好地停在那邊,怎麼會跟我有關係?」

我們先來看看您停車的位置,

依照規定,在沒有任何號誌的路口處,路口轉角起算的十公尺內,都禁止停車。

就算地上沒有畫紅線,路緣石也會塗成紅色的。

從現場圖來看,您停在路口處10公尺內,屬於違規停車。

接著我們來看車禍鑑定意見書。

在這場車禍中,那位汽車駕駛支線道未禮讓幹線道車先行,是肇事主因。

而您的部分,因為違規停車,妨礙路口的行車視線,是肇事次因。

簡單來說,車禍鑑定的結果,判斷您的違規也是造成這場車禍的原因之一,所以機車駕駛受到的傷害,您也需要負擔部分責任。

「那我接下來應該怎麼做?」
您有三條路可以選。

第一條路:花兩千塊,向「車輛行車事故鑑定覆議會」申請覆議,看看結果會不會不一樣。

第二條路:申請調解,看看能不能透過訴訟以外的方式解決。如果能在調解的時候跟機車騎士達成共識,就有很高的機率可以換取他撤告。

第三條路:在法庭上說服法官您跟這場車禍無關。這個方法可能是成功機率最低的。

沒有車位不是可以違規停車的理由,否則當傳票找上門的時候,後悔就來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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