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和解有沒有法律效力?
發佈於 2020/07/6| 最後更新 2025/02/24
發佈於 2020/07/6| 最後更新 2025/02/24
每次講到車禍和解,一定會有鄉民跳出來(還不只一個)大喊:「和解沒有法律效力啦!」可是,和解是明文寫在法律裡面的東西耶,它真的沒有法律效力嗎?
今天,讓PAMO法律團隊來完整解說「車禍和解的效力」。
「契約」這種東西,只要雙方達成一致共識,就會成立生效。譬如你要跟我買車,我也答應賣你,這樣契約就會有效成立了。車禍和解也是一樣,你賠我兩千塊修車費跟我和解,我收下你的錢答應和解,這樣和解就生效成立了。
只有在一些比較特別的契約,法律會規定契約的作成或生效方式,譬如結婚要有書面約定、兩個證人簽名,然後去戶政機關完成登記才會生效。
原則上,只要雙方達成共識,和解就會成立,法律並沒有規定一定要簽和解書。但是,和解書有一個很重要的功能,就是「證明雙方做過和解」,如果有一天對方翻臉去告你,只要你能拿出和解書,向法院證明確實有完成過和解,那麼,最後有很大的機會會是對方敗訴收場。
所以,無論是再怎麼輕微的擦撞,或是再怎麼簡單的和解(例如對方說「沒關係沒關係」)、雙方約定互不賠償,都還是要簽和解書來保護自己。(相關文章:遇到車禍,和解書怎麼自己寫?)
和解在成立之後,不會因為對方違約而失效,只是要另外想辦法讓對方乖乖賠錢。如果是訴訟中達成的和解,可以直接拿著法院的和解筆錄,去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對方的財產。如果是自己簽的和解書,只要經過「公證」,在對方違約的時候,一樣可以拿去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對方的財產。
就算和解書沒公證也不用怕,直接提起民事訴訟跟對方要,也是一種可行的解決方案,只要提告後,拿和解書作為證據,不只訴訟能夠加速進行,還能大幅度提高勝率,累積人生法庭的一勝!
車禍和解沒有法律效力這個說法,就跟拔獅子鬃毛會長頭髮一樣,是沒有任何依據的,遇到法律問題的時候,找專家諮詢才是正確的,如果隨意聽信鄉民的說法,最後可能會賠了夫人又折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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