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和解要注意什麼?和解書怎麼寫?車禍和解注意事項&和解書寫法大公開!
發佈於 2020/12/25| 最後更新 2024/07/16
發佈於 2020/12/25| 最後更新 2024/07/16
車禍和解雖然快速有效率,但是車禍和解的法律效力、所需文件、和解時機、和解條件,以及最重要的「車禍和解書」,都是車禍和解時要注意的事。車禍和解的眉眉角角,讓PAMO法律團隊一次告訴你!
➢ 什麼是和解?
➢ 和解有法律效力嗎?
➢ 和解有什麼類型?
➢ 車禍和解的時機?
➢ 和解書的功用?
➢ 和解一定要簽和解書嗎?
➢ 和解書有限定形式嗎?
➢ 遇到車禍,和解書怎麼自己寫?
➢ 不履行和解條件會怎樣嗎?
指的是雙方透過「各退一步」的方式,來解決紛爭。例如,發生車禍的雙方約定好各修各的車並且不用賠對方任何錢,這就是一種「退讓」。因為一般來說,車禍當事人應該要依照肇事責任比例,去賠償對方的損失。
和解屬於民法上的其中一種「契約」,法律並沒有強制規定和解一定要簽和解書,或是要錄音、錄影,只要雙方點頭同意和解條件,和解就會生效。
可以分為「當事人私下自己講好」以及「法院幫你喬」這兩種:
從車禍發生的那一刻起,到最後法院作出判決之前,車禍的雙方隨時都可以談和解。因此,不論是車禍發生的當下、車禍發生過了幾天、已經拿到初判表、申請調解前、調解失敗後、申請車禍鑑定前、車禍鑑定結果出來後,甚至是已經告進法院了,都是可以談和解的時機。
不一定,但是有簽有保佑。
和解就跟一般的契約一樣,只要雙方達成共識,口頭說好,就會有法律效力。法律不要求和解一定要作成書面。但是,透過科技的幫助,讓我們可以在60秒內快速取得和解書,你願意冒著對方反悔的風險,而省下60秒不簽和解書嗎?答案想必是否定的;如果答案是願意,等被對方控告肇事逃逸時,那可是花上60天都沒辦法解決的大問題。
沒有。不論是實體的紙本和解書,或是透過網路所完成的電子和解書,只要雙方確認過和解書內容,並同意上面所記載的和解條件,就可以在日後用以證明雙方的和解共識。
接下來就是重頭戲了,PAMO要來教你,怎麼用一張空白紙,寫出一份不複雜,但是有效的和解書!
好不容易談妥了和解,現在想要一份和解書,卻發現網路上範本太多無法選,選好了還要印也太麻煩,能不能用白紙自己寫呢?這篇文章就告訴你,如何瞭解「和解書本質」,並在白紙上,寫下保障自己的「和解書內容」。
和解書的目的,是藉由文字,紀錄當事人意願的文件。
從法律的角度來看,和解,沒有強制要「白紙黑字」,相反的,對於法律而言,雙方說好,就算和解完成。然而,只用說的,就會在遇到「反悔」、「違約」或「否認」的情況下,因為無法完整還原或證明確實有完成和解,而吃虧。
所以,你需要知道「車禍和解書本質」與「車禍和解書內容」
車禍和解書本質
車禍發生後,要終止紛擾,無外乎是談妥賠償金額。而「談妥賠償金額」這短短一句話,需要雙方當事人達成「誰賠給誰」、「該賠多少」與「不准再要」的共識。因此,我們應該將車禍和解書,理解為「記載事故後的賠償條件、責任與金額」的文件。有了這一層的理解,我們就可以知道如何用最簡單的方式來寫下和解書。
車禍和解書的內容
知道了和解書的本質是「記載事故後的賠償條件、責任與金額」後,我們來一步一步學習如何完成和解書吧。
「事故」
法律上面,需要我們藉由文字,寫出「足以表示就是這場車禍」的資訊。
傳統寫法:民國109年5月21日14時25分,甲方AAA駕駛車牌號碼QQQ-1111之自小客車,延台北市中正區信義路二段往東之方向,靠車道左側直行,行經杭州南路口時,適逢乙方BBB駕駛車牌號碼為EEE-2222之機車,延杭州南路往北行駛,雙方於十字路口處碰撞。
沒錯,雖然可以,但是過於繁瑣,沒有必要。
推薦寫法:甲方(AAA,車牌號碼QQQ-1111)與乙方(EEE-2222)於民國109年05月21日14時許在信義路二段附近發生車禍。
「賠償條件」
一般而言,我們會希望「付錢了事」,期許以後不會再見到面,所以賠償條件就會以這個方向著手。
傳統的寫法已經相對完整,例如:本次事故所生之所有損害,雙方和解並同意放棄民刑事訴訟上權益。
有人會說寫「刑事」沒有用,但這樣的理解是錯的。「刑事上訴訟權利」不可以放棄,但不代表進入司法機關,司法官們不會作為判斷依據,所以一定要寫喔!
「賠償責任」與「賠償金額」
這裡,要寫下誰賠給對方。注意,在「和解」的概念裡,不會去討論到「肇事責任」,因為有可能是對方的錯,但我因為趕時間而願意賠個500,又或是明明對方的錯,但我選擇他不用賠給我,這樣的概念存在。
1. 賠錢給對方:甲方同意以現金賠償乙方新台幣XXXXX元整,簽約同時付款。
2. 把對方車修好:甲方同意負擔乙方車輛送至乙方指定車廠進行修復之費用。
3. 雙方約定互相不用賠償的寫法:甲乙雙方約定互相不用賠償。
最後的最後,請把這簡單易懂好讀有效的和解書,製作兩份,留下雙方的姓名、身分證字號、聯繫方式,並簽上名字押上日期。
範例長這樣:
和解書
甲方(AAA,車牌號碼QQQ-1111)與乙方(EEE-2222)於民國109年05月21日14時許在信義路二段附近發生車禍。
甲方同意以現金賠償乙方新台幣XXXXX元整,簽約同時付款。
本次事故所生之所有損害,雙方和解並同意放棄民刑事訴訟上權益。
甲方:AAA(身分證字號)
聯絡方式:
乙方:BBB(身分證字號)
聯絡方式:
中華民國109年11月16日
雙方好不容易簽了和解書,但是一方始終賴皮,遲遲不履行和解條件時,會發生什麼事呢?
麻煩一:成為法院熟客
如果沒有乖乖履行和解條件,對方很可能「牙起來」直接提告過失傷害罪或肇事逃逸罪,而有沒有履行和解這件事,會影響審判的結果。在很多車禍案件中,明明有和解就可以爭取到緩刑或是對方撤告,但因為沒履行和解條件,最後往往會變成拘役或是有期徒刑。
原本講好2000塊和解,因為你的食言不履行,對方可能就會把證據通通整理好,然後對你提出一個「天價」的民事損害賠償訴訟,就算最後法院東扣西減,讓天價變得沒那麼天,也還是會比當初講好的2000塊還要多很多。
麻煩二:強制執行讓你跟財產說再見
你以為對方不提告就拿你沒輒嗎?大錯特錯。
如果雙方是在訴訟中做成和解,或是私下和解之後有把和解書拿去公證,這份和解書可以用來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換句話說,可以動用國家的力量,來讓違約的一方兌現承諾。
車禍過後談和解是一大學問,撰寫和解書以及談妥和解條件都很重要。記得要謹慎對待每一個環節,才不會在事後對方進行提告的時候,後悔當初沒有列好和解條件,導致百口莫辨喔!
我們都不想遇到車禍。除了該保車險,還能預先做什麼準備,給自己更齊全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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