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會面臨什麼處罰?酒駕處罰有多重?|2024年開車上路必看
發佈於 2024/09/9| 最後更新 2024/09/30
發佈於 2024/09/9| 最後更新 2024/09/30
每逢年節,聚會上免不了觥籌交錯,因此特別要提醒開車族『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酒駕的處罰具體為何?罰得多重?讓PAMO車禍線上律師團隊提供您最新的酒駕相關法律常識。
一、酒駕標準
二、酒駕罰則
1. 行政處罰
2. 刑事處罰
3. 累犯加重
三、結論
酒駕在法律上有定義一個罪名,叫做不能安全駕駛罪。刑法第185-3條將酒後駕車,或使用毒品,或其他麻醉藥物等導致不能安全駕駛,列入刑法規範內。
刑法第185-3條第一項第一款,明確規範酒後駕車的定義:『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且該法條第二項,也有將『其他情事足認服用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涵蓋在法律規範內。
但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4條第二項,則是將酒駕標準嚴格設限為:『飲用酒類或其他類似物後其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一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三以上。』,所以提醒大家: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一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三以上,就達酒駕法定標準濃度,視為酒駕!
小結:
酒後駕車,在法律上,除吐氣所含酒精濃度或血液中酒精濃度有明確規範外,也有以『主觀的角度』判斷的。刑法185-3條第一項第二款:『其他情事足認服用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大家可以看到,法條有把會影響不能安全駕駛的原因進行補充,所以不管是喝酒、服用藥物或吸食毒品等,都會被列入此規範內唷!
針對酒駕的罰則,法律上分為行政處罰與刑事處罰兩種。
酒駕罰多少?罰得多重?累犯會有什麼情況發生?一起來看法規: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4條第二項:『飲用酒類或其他類似物後其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1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03%。』。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一項:
『汽機車駕駛人,駕駛汽機車經測試檢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機車駕駛人處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上九萬元以下罰鍰,汽車駕駛人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二萬元以下罰鍰,並均當場移置保管該汽機車及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年至二年。
附載未滿十二歲兒童或因而肇事致人受傷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二年至四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
罰則分類 | 酒精濃度超標之罰款 (呼氣檢測值超過 0.15 mg/L,或血液酒精濃度超過 0.03%) | 駕駛執照吊扣程度 | |||
第一次違規 | 罰款新臺幣 (NTD) 30,000 至 120,000 元。 | 吊扣駕駛執照 1~2 年。 | |||
第二次違規 | 罰款 NTD 120,000 至 240,000 元。 | 吊扣駕駛執照 2 年。 | |||
第三次或以上違規 | 罰款 NTD 240,000 至 360,000 元。 | 吊扣駕駛執照 3 年或吊銷。 |
註:
刑法第185-3條第一項:『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
二、有前款以外之其他情事足認服用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三、尿液或血液所含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之物或其代謝物達行政院公告之品項及濃度值以上。
四、有前款以外之其他情事足認施用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酒駕行為類別 | 刑事處罰內容 | 駕照影響 | ||
造成受傷或附載未滿十二歲兒童 | 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 | 吊扣其駕駛執照2年至4年 | ||
造成重傷 | 處 1 至 7 年有期徒刑。 | 吊銷其駕照,並終身不得再考領。 | ||
造成死亡 | 處 3 至 10 年有期徒刑。 |
現行法律規範:10年內有再犯酒駕之行為,視為酒駕累犯。
行政處罰 | 罰款 | 累犯者將面臨新臺幣 (NTD) 120,000 至 240,000 元的罰款。 | |
駕照吊扣 | 累犯者的駕駛執照將被吊扣 2 年。若10年內多次累犯,駕駛執照可能會被永久吊銷,無法再取得駕駛資格。 | ||
刑事處罰 | 造成重傷 | 處3至10年有期徒刑,得併科2百萬元以下罰金。 | |
造成死亡 | 處無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3百萬元以下罰金。 | ||
加重處罰 | 車輛沒收 | 法院可裁定沒收累犯者所駕駛的車輛,以遏制其再犯的可能性。 | |
強制參與戒酒治療 | 累犯者可能被強制參加戒酒治療或道路安全教育。 | ||
社會服務或公益勞動 | 累犯者可能被要求進行一定時數的社會服務或公益勞動。 |
同時,累犯者的違規記錄以及個人資訊會被公開,目前實務上藉由公布累犯者的姓名以及長相,以提醒其他用路人注意其危險行為,同時達到嚇阻效果。
根據法律,酒駕的處罰分為行政與刑事處罰,涵蓋罰款、吊扣駕照、甚至面臨刑事責任的後果。
當呼氣或血液中的酒精濃度超過法定標準,即視為酒駕,並會依據情節輕重,處以不同的罰款及駕照處分。初次酒駕者,罰款新臺幣三萬元起跳,並吊扣駕駛執照;若屬累犯者,罰款加倍,且駕照將面臨更嚴格的吊扣或吊銷處分。
此外,酒駕導致他人重傷或死亡的行為,會面臨更加嚴厲的刑事處罰,最高可處10年有期徒刑。法律也對於累犯加重懲處,並可能沒收車輛及強制參與戒酒治療。公開累犯者的資訊則是現行法律的一項強制措施,藉此提高社會警覺,遏止潛在的違法行為。
大家對於酒駕的處罰是否更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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