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觀點] 我有車險,還需要律師嗎?保單上的「律師險」有用嗎?
發佈於 2024/07/15| 最後更新 2024/08/15
發佈於 2024/07/15| 最後更新 2024/08/15
車險中的律師險有用嗎?什麼時候用?
回答以上問題之前,我們先去一趟巷口的里長辦公室,做一次免費的法律諮詢,你再決定。
每週一次的免費法律諮詢,大嬸會先問一下樓上漏水該如何處理,接著話鋒一轉問道:
「我昨天車禍,沒什麼傷,我跟對方說沒關係,請問我還可以跟他要錢嗎?」
又或是,隔壁退休公務員諮詢一下離婚有多不划算,順口再確認一下上個月的車禍中,他到底可以要求到多少錢。在全民都把出車禍當中樂透的氛圍中,「律師險」,是保險公司讓我們接近法律的機會。
對於法律而言,當損害發生,僅剩「金錢」可以補償。下面兩種原因,縱使有保險,也會導致訴訟:
簡單來說,保險公司認為骨折通常10萬可以解決,但碰巧這次撞到隔壁開公司、開BMW的老王,此時老王可能會覺得他的損失是20萬,而不接受通常水準的賠償。
明明沒什麼損失,但看準你開Lexus, 5千變成5萬。這種無法理性溝通的情況,是雙方因而進入訴訟的常見主因;而進入訴訟,我們就會需要面對「過失傷害」的審理時程與刑事責任,這樣的壓力,通常會令人幾個月睡不好覺。
律師險,就是在我們遇人不淑時,有專業的諮詢對象,且在法院這樣陌生的程序中,可以請保險公司來承擔我們委請律師的成本。這個保險,費用不高,PAMO團隊推薦你要加購!
不是。因為「錢」是損害的最終補償方式,所以保險公司期待律師險是「經過一定程序仍無法達成共識」後,才允許發動。
(1) 刑事訴訟律師費用補償
在車禍相關的法律程序中,我們可以簡單理解為「以處罰為目的」的刑事程序,以及「以賠償為目的」的民事程序。
「刑事訴訟律師費用補償」是指:當對方於車禍中,為使我們受處罰,而對我們提出「過失傷害」刑事告訴時,我們可以委託律師為我們辯護,並由保險公司承擔我們聘用律師的費用。
例如:華南產險的律師險
(2) 律師費用補償
這樣的險種,通常就是包含了因為車禍案件而涉及的「刑事程序」與「民事程序」,範圍較廣也較完整,重點是:費用沒有比較高。
例如:沒有肇事責任但對方直接提起「民事訴訟」。
這時候因為我們沒有肇事責任,所以保險公司不會替我們參加訴訟。如果有包含民事程序的律師險,那我們可以動用保險,請律師為我們開庭。
(1) 關於程序
刑事程序分成以地檢署調查證據為主的「偵查程序」,以及以法院「判斷是否有罪與刑度」的審理程序。在偵查程序中,如果檢察官判斷我們大概率涉及過失傷害,那就會「起訴」並將案件送去法院;反之如果雙方和解或是我們沒有肇事責任,那就會以「不起訴」終止案件。
(2) 不是對方提告我們都會被起訴。
在檢察官將案件送進法院之前,會先請我們去地檢署開2~3次偵查庭,中間還包含1~2次的調解程序。
檢察官接著會以初判表、鑑定等,確認我們的肇事責任。
如果沒有責任,那就給予不起訴處分;如果有責任,那會詢問雙方是否有和解共識。
如果和解,對方願意撤回告訴,那案件也會停止,檢察官也會給予不起訴處分。
答案是:不一定。
如果偵查程序,大家達成共識,對方撤告,那案件沒有「起訴」,保險公司就不會支付律師費;如果偵查後「起訴」,那偵查程序中的律師費,保險公司就會為你承擔。
我們遇到意外,目標都是「速戰速決」,不會有人希望「被起訴」。
那偵查程序到底該不該找律師呢?我們推薦你「PAMO車禍線上律師服務」,解決你想要速戰速決但又擔心無法負擔律師費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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